人生所追逐的最終目的只有二個字----「快樂」。

記得有一次我吃飯時,突然間在潔白的米飯中發現一個黑點。
仔細一看,是一隻蟑螂,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還好屍體還很完整。

於是我請老闆過來,用很愉快的語氣告訴他:「老闆,飯很好吃。」
老闆:「哪裡、哪裡,你過獎了。」
「這裡、這裡,你看連蟑螂都要來分一杯羹。」

老闆一看,果真有一隻喪生稻米之鄉的蟑螂,二話不說,立即換上一碗新白飯,並附贈一杯飲料。

當時,我的朋友就覺得我很奇怪,碰到這麼倒楣的事,他們都已經快食不下嚥了,我還能心平氣和的跟老闆開玩笑,一副樂在其中的樣子。

事實上,我的快樂是其來有自!

因為蟑螂本來就在飯裡面,我只要去吃這碗飯,就只有三種可能:
1.沒發現,直接將蟑螂吃到肚子裡。
2.吃掉半隻蟑螂以後才發現。
3.還未鑄成大錯前就發現。

我是何其幸運碰到第三種最佳狀態,又可以讓我只花一份錢,卻吃了二碗飯,還賺了一杯飲杯,當然快樂得不得了。

或許,很多倒楣的事情發生之際,不愉快的感覺就油然而生,這是人之常情;我們也不奢求自己是聖人,不能生氣或悲傷,但我們總可以要求自己,事後再想想有沒有什麼值得慶幸的事,如果有,想辦法找出來。

如此一來,生活中就會充滿著喜悅。

總之,快樂不是用追求得來的,而是發現得來的。

凡事總有好的一面,只在於我們願不願意去發現而已。

快樂的人快樂惜福,他們從不埋怨自己缺少什麼,而會去珍惜自己擁有什麼。

朋友!!你發現快樂了嗎??別忘了與人分享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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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na1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